本周二,加重对侵占不动产罪处罚的法律开始生效,该法律还引入了更快的程序机制,以收回被非法侵占的财产。因此,新立法对《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进行了一系列修改,旨在加强对非法侵占财产的刑事保护。根据本周一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立法,"该措施是在对公共和私人财产的侵占和滥用日益关注的背景下产生的,旨在确保当局做出更快、更有效的反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此进行了报道。
该法令修订了《刑法典》第 215 条,加重了刑罚并扩大了可被视为犯罪的情况。现在,"任何人出于行使法律、司法判决或行政行为不承认的权利的目的,侵占或占用他人财产",将被处以两年以下监禁或 240 天以下罚款。如果涉及暴力、严重威胁,或财产是作为所有者的永久居住地,则刑期将延长至三年。
对于以专业或营利为目的的非法占有,法律规定的刑期为一至四年。该法令还规定了对任何诉诸暴力或严重威胁,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而引水或筑坝的人的处罚。
该法律还包括旨在加快将财产归还其所有者的机制。新的《刑事诉讼法》第 200 条第 8 款允许法官在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和原告拥有财产的情况下,命令被告立即归还财产。
法律还对公共住房中的财产做出了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主管当局必须对居住者的社会经济条件进行评估,并酌情启动法律规定的社会或住房支持机制。如果房产是自愿腾空的,则可免于投诉。
通过这些修改,政府和议会 "试图回应业主和地方当局的关切,加强对财产的法律保护,并引入旨在减少旷日持久的诉讼和加快恢复合法性的程序机制"。






